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一百五十八条已修改证券登记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章程、业务规则应当依法制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一百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