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