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条

已修改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