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