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六章 管理职责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内的自然资源和文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