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四章 军事管理区的保护第十九条已修改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划定的范围,为军事管理区修筑围墙、设置铁丝网或者界线标志。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