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