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渔捞日志。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