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以外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发现进口商品质量不合格或者残损短缺,需要由商检机构出证索赔的,应当向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出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