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