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三章 农业生产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农业资源区划,制定农业发展规划。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发挥区域优势,促进形成合理的农业生产区域布局,指导和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