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三条有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