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条有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