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