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