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条

已修改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