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十七条已修改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