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有效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公安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