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章 调查和遣返第六十六条有效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出境入境管理秩序的需要,必要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的人员进行人身检查。人身检查应当由两名与受检查人同性别的边防检查人员进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