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章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第十四条有效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