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章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第十三条有效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