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六章 军人保险基金第三十六条有效军人保险基金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人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集中管理。军人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严格管理军人保险基金,保证基金安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