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军人保险制度应当体现军人职业特点,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适时补充完善军人保险制度。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