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已修改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