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五章 证据第五十六条已修改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