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编 审判/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第二百三十七条已修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百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