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二章 侦查/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一百二十一条已修改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一百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