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