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章 清洁生产的推行第十二条已废止国家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并发布限期淘汰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名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