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0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