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章 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第五十八条已修改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0月29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