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现役军官按照规定服役已满最高年龄的,退出现役;未满最高年龄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以退出现役。

军官退出现役时,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转入军官预备役。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