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六十七条已修改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5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