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六条已修改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