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