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第二十一条有效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