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