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4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