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