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 著作权/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第十三条已修改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4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