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 著作权/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第十一条已修改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4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