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十二章 特别措施第六十五条有效组织实施特别措施的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权限、区域和时限内实施特别措施。特别措施实施区域内的公民和组织,应当服从组织实施特别措施的机关的管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