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参与投资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建设或者重要产品研究、开发、制造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