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领海基点标志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