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有居民海岛保护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