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四十九条已废止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