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第十二条已修改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