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第三十七条已修改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