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