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二章 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八条有效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